你说的应该是如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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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进行删除、修改
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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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 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 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这种黑客入侵平台的行为是当然是违法的!
非法入侵!
信息系统罪
刑法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在1997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名。
该罪名相关罪状规定来源于1994年2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的规定。
1997年刑法修改时,没有将该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所有四类重点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作为刑法保护的对象,而是选择其中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等三个立法机关认为更为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作为刑法保护的对象,规定在本罪名中。
网络入侵,在对面未知的情况下你入侵进入,就已经违法了,如果不做很严重的事情一般是不会被抓的,像是入侵了企业的服务器给清空了,或者说入侵个人电脑,把重要资料给删除了,人家报价的话只要损失价值超过2000,就算是刑事案件,就可能被抓。所以自己看着办咯。